“以房养老”推出试点六年 那些“吃螃蟹”的老人怎么样了?


新华财经北京7月20日电(李唐宁)作为一个小众的养老选择,“保险版”以房养老试点六年至今效果如何?选择“吃螃蟹”的老人怎么样了?记者采访发现,目前健在的老人普遍对待遇水平满意,生活品质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同时,也有极少数老人选择了赎回房产并退出以房养老计划。对于投保之后老人身故的家庭,目前多数房产继承人选择赎回并继承房产,但也有一例因为继承人之间对遗产分配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导致房产无法处置。

参保老人生活普遍得到改善

“保险版”的以房养老,也称为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它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后,可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保险金直至终身,同时可以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分权。

2014年,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4个城市启动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2018年7月,反向抵押保险扩大到全国范围开展。试点至今,市面在售的有幸福人寿《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 款),和人保寿险的《安居乐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两款产品。

记者采访发现,参加以房养老的人群中,目前健在的老人普遍对待遇水平满意,生活品质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现住北京的康叔今年75岁,考虑到夫妻二人每月的职工养老保险退休金合计只有七千元左右,加之是失独家庭,没有其他稳定经济来源,五年前康叔夫妇决定对两人一套2000年左右的房产进行反向抵押贷款,成了最早一批尝试“保险版”以房养老的老人。记者从这份与幸福人寿签订的保单看到,近85平方米住房的有效保险价值约为274.4万元,两位老人每月共同领取养老金9118.12元。

“我俩年龄大了,身体也不好,医疗费用比较高,以前是有一点余钱就要存起来,可以说是‘战战兢兢’。但参加以房养老之后,衣食住行都得到了很大改善,家电、家具、甚至电子产品都换了最新的,我们还能出去旅游,港澳、德国、北欧四国那几趟都是‘说走就走’。”康叔对记者说:“生活变化可以说是天翻地覆。”

因为去年在家时突然心脏病发作,为了能够得到更及时的照护,康叔和老伴现在已经搬进了北京市第五社会福利院。“住福利院两个人每月收费也就五千多元,现在以房养老的那套房子在闲置,以后如果租出去了,我们还能再多一笔收入,经济上是绰绰有余的。”他说。

广州64岁的沈阿姨也有这种体会。沈阿姨没有子女,退休后独居在天河区一套80平米的房子里,2017年,她通过朋友了解到以房养老产品后决定投保。“现在每月从幸福人寿领取七千多元,加上单位养老金每月总共有大概一万块,消费能力明显提升了。”她说:“虽然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了,但是我还住在这,相当于房子‘化整为零’变现,‘死钱’变成‘活钱’。”

73岁在广州独居的谭阿姨也是参与“保险版”以房养老的一员。“以房养老增加了收入,改善了退休后的生活,我觉得很适合类似我这样的情况,多了一种养老方式的选择很好、很实际。”她说。

继承人全部选择在老人身故后赎回房产

记者采访中发现,除了上述这类持续领取养老金的老人外,也有极个别老人选择终止合同。

根据幸福人寿“房来宝”的条款,老人可随时退保解除合同,以偿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的形式进行房屋解押,赎回保险公司对抵押房屋的权益,年息为5.5%。

北京的于先生就是这种情况,他告诉记者,随着年龄增长,老年病、慢性病越来越多,居家养老“已经不适合了”,于是老两口决定入住一家高端养老机构,以获得更好的照护和医疗资源。但入住需要一次性交费超过两百万,因此决定向保险公司赎回抵押权,卖掉房子以支付这笔费用。

此外,以房养老产品上市五年来,期间有一些投保老人过世。幸福人寿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房产处置的选择上,目前所有的继承人都选择了赎回并继承房产。

以上海的刘先生为例,父母在参与以房养老两年内先后过世,之后,刘先生选择了现金赎回房产。“近年来房价没有明显下跌,且老人以房养老的时间都不长,领取养老金总额并不太高,因此有经济能力的继承人都会优先偿还本息,赎回并继承房产,以获得房产增值的收益。”幸福人寿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还没有一位继承人选择在老人身故后与保险公司共同处置并卖出房产。

这位负责人特别强调,目前来看,中止合同时绝大多数都是较为顺利的,但也遇到了一例无法处理的状况。比如上海的一对老夫妇共育有两个女儿,晚年又认了一个干女儿,2016年参加以房养老时,通过公证遗嘱,两人把房产继承权指定给了大女儿。但2017年妻子去世后,丈夫在未通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擅自撤掉公证遗嘱,又通过代书遗嘱,把继承权分成三份,分别指定给了两个女儿和一个干女儿。2018年丈夫也过世后,三人就房产继承方案互不相让至今,多次诉讼并反复变更诉讼主体。“这种情况就非常棘手。因为只要继承人是确定的,这套以房养老的房产他们可以任意选择赎回或卖出,我们都会支持,但继承人不能明确,我们就无法处置抵押房产和实现债权。”他说。

高龄、失独孤寡、低收入老人的需求更强烈

“以房养老”满足了老年人居家养老、增加养老金收入和终身领取这三大养老核心需求,显著改善了特定老年群体晚年的生活质量,但总体来看仍是一个小众产品。

据了解,2015年“幸福房来宝”面市以来,全国仅有207位老人(141户家庭)参与,参保客户平均年龄71岁,人均月领取养老金近8000元,覆盖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8个城市。而人保寿险“安居乐”于2016年下半年上市,截至目前投保数仅在十户左右。

“总体来看运行平衡,规模有待提升,但市场反映比较好。” 幸福人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负责人赵水龙对记者表示,反向抵押养老保险适合的人群是有限的,目前的产品主要从老年消费者的立场和角度研发设计,目标是优先满足高龄老人、失独孤寡老人、低收入家庭群体老人的以房养老需求。

“事实上,主动咨询和接触的老人已经接近四千户,其中也包括一些支持父母投保的有子女家庭,但是,因为各地政策和执行中的一些障碍和风险,目前业务开展只能优先向特定老年群体适当倾斜,可以说还不能完全满足所有客户的需求。” 赵水龙说。

此外,他表示,从地域上看,除了已开展业务的八个城市外,珠三角、环渤海地区以及西部的重庆地区也是关注以房养老较多的地方,反映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老人的心态相对开放、更容易接受新观念。此外,从投保人群占比看,目前有子女的已经略高于无子女的,占到五成多一点。再有子女的投保家庭中,教育背景和家庭资产状况良好的,子女也接受程度也更高。

“对有些老人来说,以房养老是他们的刚性需求。我们也希望在审慎经营的前提下,未来升级以房养老产品品种和业务覆盖范围。” 赵水龙说。

(文中投保人均为化名)


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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