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北京8月5日电(记者董道勇)国务院4日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在财税优惠、支持投融资、保护知识产权等八大方面提出了37条政策措施。
业内人士指出,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首次推出十年免征所得税政策,支持28nm(含)及以下先进工艺生产企业发展,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同时,与此前集成电路支持政策相比,新政策受益对象包括集成电路生产、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覆盖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全链条。
财税政策含金量高最高免十年企业所得税
在财税支持政策方面,《若干政策》共有8条,其中多数政策在原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涉及减免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关税。
业内专家表示,在一系列支持政策中,财税支持政策含金量最高,尤其是最高免10年企业所得税可谓“前所未有”。
《通知》指出,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延续之前“五免五减半”政策;对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按“两免三减半”政策;对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总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认为,线宽标准的细化与完善一方面反映了2011年来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则突出了政策对于高质量发展的严格要求。与此同时对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企业直接免征10年企业所得税,力度更大,有利于减轻企业税负提升活力,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力度。
“以前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也很大,但力度最大也就是对企业所得税实行‘五免五减半’。即对满足条件的企业,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一位财税方面资深人士告诉记者。
扩大财政政策支持范围 覆盖产业全链条
对于新的支出政策,专家表示,与此前集成电路支持政策相比,新政策受益对象包括集成电路生产、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覆盖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全链条。
《若干政策》指出,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上述财税方面资深人士表示,对一些需要长期培育的战略产业,就应给予长期的大力度支持。政策支持对于产业链的发展完善将会产生重大推动作用,能够激励企业投入研发、生产、装备制造,进而自发地满足产业链上下游的生产需要。
中金公司研报指出,“新政策”的落地长期利好中国集成电路行业发展,加速半导体国产化进程。遍及全产业链的“两免三减半”政策,有望促进全产业链健康发展。而对重点设计及软件企业的政策支持,有望帮助我国摆脱重点芯片以及EDA软件短板。
编辑:尹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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