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聚焦“富村十策” 扎实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黑龙江省富锦市坚持党建引领、积极创新,巧用“富村十策”,形成多元化发展的新态势,推进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一、发展资源开发型经济。充分利用集体所有机动地、经济林等资源,发展特色种养殖。宏胜镇兴国村对村内19亩低产林进行改造,在出售木料为集体增收8.5万元后,种植果树、三角枫2万棵,推动集体每年增收8000元。

二、发展土地集约型经济。发挥党支部引领作用,领办专业合作社,引导村民土地折股入社,开展规模经营。上街基镇宋店村与“大锦农”公司合作,流转土地1500亩,种植有机水稻,带动村民集体“双增收”。

三、发展专业服务型经济。围绕农业生产,村党支部成立专业服务队,开展代耕代种代收等服务,适当收取费用,提高集体收入。头林镇新胜村组建服务队,购置“东方红1404”、打包机各1台,为农民代耕土地,集体增收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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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龙山镇北地界村菇娘仓储物流交易中心

四、发展电子商务型经济。依托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积极发展特色农产品网上交易,拓宽村集体增收渠道。二龙山镇北地界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线上线下同步销售菇娘、香瓜等农产品,集体年可增收10万元。

五、发展生产经营型经济。村集体通过自主创办经济实体等方式,发展一二三产业,增加集体经营性收入。锦山镇公安村争取中央扶持经济项目资金50万元,注册富锦市鸿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利用村集体用地建设发展“小磨坊”,年底前预计增收11万元。

六、发展物业租赁型经济。引导有区位优势的村,开发建设沿街商铺对外租赁,增加村集体收入。富锦镇锦兴村将村集体沿街店铺对外出租,每年可为村集体增收5万元。

七、发展异地置业型经济。对资源匮乏、就地发展村集体经济有困难的村,引导其在城镇购置商业店面等获取租金。长安镇长富农场村购置地点好、商用价值高的门市房出租,有效克服集体经济发展短板,每年可为村集体增收2万元。

八、发展项目入股型经济。加强村企合作,引导村级组织合理运用集体积累入股产业规模大、市场前景好的规上企业,按期分红增收。上街基镇德福村将申请的中央扶持集体经济项目资金50万元,入股“大锦农”公司,年均分红3万元。

九、发展商贸流通型经济。组建产业联盟,与农民签订产销合同,提供产、购、销一条龙服务,在服务农民中获利。二龙山镇发挥基层党组织协调优势,整镇开展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试点,与中化农业开展合作,完成农资统购订单10万亩,签订托管合同面积2万亩,预计推动各村集体年均增收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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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山镇洪州村生态农业观光

十、发展旅游生态型经济。依托湿地、别拉音子山等旅游资源,引导村级组织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等类型的集体经济。锦山镇洪洲村成立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建成集观光、采摘、休闲于一体的生态农业长廊,带动集体增收17万元。(张中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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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