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研究院:超五成生活服务业商户有灵活用工需求

新华财经上海9月15日电(记者陈爱平 余俊杰) 美团研究院15日发布《生活服务业新就业形态和灵活就业的发展特征和发展趋势》报告分析,目前,我国灵活用工岗位类型众多,是从业者的重要收入来源,从业者通过灵活就业拓宽了成长边界。根据调研,超五成生活服务业商户有灵活用工需求。同时,互联网平台助推生活服务业新就业形态和灵活就业发展。

2020年7月,美团研究院对我国生活服务业新就业形态和灵活就业进行了调查研究,并联合喔趣科技对我国灵活用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含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开展了问卷调查,商户侧回收有效问卷5633份,灵活就业从业者回收有效问卷6171份。

美团研究院问卷调查显示,55.2%的生活服务业商户有灵活用工需求。在有灵活用工需求的商户中,48.5%的商户需求比例为10%及以下,17.8%的商户需求比例为11%至20%。根据调查样本进行推算,目前我国生活服务业商户灵活用工需求比例约为12.8%,这意味着一家10人小店中便有1人为灵活就业。

调研显示,疫情后生活服务业商户的用工规划中,有41.0%的商户表示会在疫情后增加灵活就业岗位,30.5%的商户表示疫情后“正式员工岗位和灵活就业岗位都不变”,18.4%的商户表示疫情后“增加正式员工岗位”。

报告还对灵活用工岗位从业人员就业情况进行分析。基于调研,报告分析,目前,灵活用工岗位类型众多,其中,大部分灵活就业岗位较为基础,主要集中在服务峰谷效应明显、峰值时段用工需求大的服务员、保洁、骑手等岗位。

报告分析,三成以上的灵活就业从业者以灵活就业为补充收入来源,42.8%的从业者月收入高于5000元。

调研结果中,生活服务业灵活就业从业者的男女比例为51.2:48.8,男性从业者所占比重略高于女性从业者。在年龄分布上,生活服务业灵活就业从业者以20-35岁的青年人为主,该年龄段从业者的占比高达82.2%。主要的岗位种类包括:29.1%的从业者为从事没有固定单位、从事打零工式的灵活性工作(如小时工),28.4%的从业者以灵活就业为补充收入来源,有稳定工作,但同时从事其他灵活性的兼职工作(如骑手、网约车司机),25.3%的从业者为自由职业者。从生活服务业灵活就业从业者的月收入分布来看,16.8%的从业者月收入低于3000元,40.4%的从业者月收入为3001至5000元,42.8%的从业者月收入高于5000元。

报告显示,灵活就业从业者收入方式灵活多样,超过五成以按次收费、按单量收费为主。从调研结果看,在获得收入的方式上,灵活就业从业者以按次收费、按单量收费为主,占比达到54.4%;33.6%为底薪+提成(提成主要是按次收费、按单量收费),12.0%为按项目整包收费。

报告称,从业者通过灵活就业向多方输出自己的特长、技能和资源,拓宽了成长边界。从生活服务业灵活就业从业者从事灵活就业的原因看,32.1%的从业者是为了锻炼能力、拓宽路子;29.5%的从业者是通过自由职业最大化发挥才能;27.3%的从业者是因为互联网信息透明,灵活就业机会多。

报告还指出,互联网平台助推生活服务业新就业形态和灵活就业发展:互联网平台促进了灵活就业人员与岗位的技能、时间、空间、价格的信息匹配,同时提供服务保障。互联网平台建立高效、敏捷的培训体系,帮助灵活就业人员提升职业技能,加快数字化转型。互联网平台推动了供、需双方的数字化生态建设,创造了更多新就业形态和灵活就业的岗位。

报告进一步建议,政府、行业、院校和互联网平台共同努力,加大对新就业形态和灵活就业从业者的培训力度。制定更积极的新就业形态和灵活就业支持政策,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大力发展新业态,创造更多新就业形态和灵活就业从业者机会。


编辑: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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