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探索“碳信托”

近日,中航信托联合广州绿色金融研究院主办“绿色金融发展论坛暨ESG前沿研究”,发布了《2019中航信托碳金融产品创新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当前部分信托公司已对碳信托业务进行了探索。专业人士认为,信托公司在碳金融领域开展业务创新和服务创新有利于丰富碳市场的金融服务供给,促进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信托行业深化转型也是一个重要机遇。

什么是碳信托?

《报告》认为,碳信托作为绿色信托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指信托公司通过开展碳金融相关的信托业务,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等技术和项目的直接投融资、碳权交易和银行贷款等金融活动。

相较于绿色信托,碳信托在投向上更加精准化,主要投向与碳资产相关的碳减排细分领域,更有利于提升碳资产管理在项目企业管理中的地位,提升企业的低碳竞争力,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中航信托首席研究员袁田博士在解读《报告》时指出,信托公司在碳金融领域开展业务创新和服务创新有利于丰富碳市场的金融服务供给,发挥信托制度的资产隔离和账户管理优势,通过引入社会资本促进碳资产交易活跃度和多方主体的参与度,促进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信托行业深化转型也是重要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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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能做什么?

《报告》认为,信托公司在开展碳信托业务时可以考虑从三个方向探索:

一,提供碳信托账户托管服务。信托公司可以从账户管理服务等角度发挥其信托制度优势,积极参与碳信托账户托管业务,为投资者和项目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一方面,信托公司可以为减排企业提供碳配额托管服务,并约定托管目标。对碳排放配额的委托方而言,可以有效盘活碳资产,提高配额管理水平,获得额外收益;对于碳排放配额的托管方而言,可以通过较低成本获得碳资产,有利于其开展碳资产运作,实现交易获利。另一方面,信托公司可以与碳排放权交易所合作,为投资者在交易平台设立个人信托账户,提供多元的投资品种和投资渠道,信托公司通过收取佣金的方式获取收益。

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碳资产交易,即信托公司可以通过发起信托计划募集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碳交易市场的各个环节,不断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一方面可以帮助企业开发管理碳资产,实现碳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而减少碳资产流失等带来的风险与损失,实现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共赢。另一方面,可以为合格投资者参与碳交易提供多元的投融资产品,分享碳交易带来的投资获利机会。

三,为控排企业提供多元金融整合服务。据悉,当前我国批准的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大多分布在水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发电能效等行业领域,部分CDM项目周期很长,前期资金投入压力巨大,出于防范风险的考虑,商业银行往往难以做到大规模的资金投入。但信托公司却可以灵活选择多种资金运用方式,包括股权投资、信贷支持、与政府合作成立PPP环保产业基金等,有效为此类CDM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信托公司开展的探索

据悉,从2013年碳交易试点启动至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湖北5个试点市场已推出了近20种碳资产管理相关的业务。不少信托公司也积极创新,推出了创新产品。

例如,2018年,中航信托发起设立“中航信托·航盈碳资产投资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有限合伙参与国内碳配额购买及回购业务,盘活控排企业的碳配额资产,增强碳资产流动性。

此外,中建投信托于2015年设立了中建投信托·涌泉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用来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在中国碳交易试点市场开展碳交易,主要通过配额和国家核证减排量之间的价差获取收益。

投资者教育必不可少

就目前的业务实践而言,我国碳信托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由于缺乏广泛的宣传普及和相关引导,很多投资者认为绿色项目主要是为了承担社会责任而缺乏可持续的盈利模式,并未充分意识到绿色投资的长远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碳信托产品的发行和推广。

为此,《报告》认为,信托公司应加强对投资者的绿色信托教育与引导,帮助投资者树立正确科学的绿色投资价值观,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同共赢。

有分析指出,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开始发力绿色信托,并尝试运用投贷联动、基金化等不同的金融工具,推动绿色环保产业的发展。碳信托作为创新型绿色信托业务,有望为我国碳市场建设及碳资产交易机制完善贡献力量,助力我国早日实现碳中和的目标。


编辑:赵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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