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徐诺金:怎样破解普惠金融发展“梗阻”?

新华财经郑州3月5日电 说起普惠金融,“兰考模式”是必然被提及的话题。

2016年12月26日,兰考获批成为全国首个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普惠金融改革大幕豁然开启。四年多来,“兰考模式”在河南全面普及、蔚然成风,成为助力贫困县域脱贫摘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的关键力量。

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徐诺金接受了记者专访,分享了“兰考模式”的最新成果,并结合普惠金融推进现状,提出了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助力全面乡村振兴的相关建议。

“兰考模式”全省推广,破解农户贷款难题

发展普惠金融有多重要?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等多个重磅会议政策的重点着墨,便可见一斑,发展普惠金融已经成为全社会共识。

在徐诺金看来,现阶段,“三农”、县域是普惠金融服务的主要对象和重点领域,也是乡村振兴的主战场和主要实施主体,全面乡村振兴目标能否如期实现,与普惠金融能否真正落地紧密相关。

这一逻辑已在兰考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得到了最直接的印证:获批成立四年来,兰考县域金融资源集聚和信贷结构持续优化;普惠金融发展有效破解了兰考农户首贷、信用贷难题,降低了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有力促进了金融和产业对接,推动兰考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居河南第一方阵;同时,促进了乡风文明,产生了社会治理效应。

一组数据即可清晰说明。

截至2020年末,兰考县各项存款余额307.3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44.64亿元、涉农贷款余额达178.01亿元,分别较2016年末增长1.66倍、2.09倍和1.9倍,三项增幅分别高于全省24个百分点、38个百分点和39.87个百分点;余额存贷比达79.6%,较2016年末提升16.4个百分点,金融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一平台四体系”的普惠金融兰考模式自2020年初在河南全省复制推广,截至年末,全省农户贷款余额达7152.07亿元,同比增长15.29%,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34个百分点;农户信用贷款余额达940.42亿元,同比增长48.59%,高于各项贷款增速35.64个百分点;普惠小微贷款同比增长21%,高于各项贷款增速8个百分点;普惠小微授信户数达139.8万户,较年初增加19.3万户。

通过“先信贷,再信用”的整村授信做法和普惠授信贷款产品,破解农户融资难和农民信息采集难、农村信用建设滞后等问题。截至2020年末,兰考全县农户贷款余额为77.84亿元,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为23.85亿元,为农民创业就业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撑。2020年,全县新发放的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中,信用贷款占比分别为35.41%和31.05%。全县多数新发放贷款利率低于LPR加点3%。

30余种普惠型信贷产品确保贫困户、非贫困户都有适合自身需要的金融产品。全县培育新三板企业4家、新四板企业57家,发行专项扶贫债20亿元,落地PPP项目40.9亿元,扶贫保险项目使7.9万群众受益,农业设施险承保种植大棚2.9万多亩、养殖大棚1600多座,实现了扶贫、普惠和县域发展的统一。

在普惠金融的发展助推之下,2020年兰考全县地区生产总值383.24亿元,同比增速高于全省0.3个百分点。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9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全县440个村有集体收入。兰考成为全国首批脱贫摘帽县。

3月2日~3日,河南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召开,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推动乡村振兴实现更大突破、走在全国前列的奋斗目标,安排部署今年“三农”重点工作,开启了新发展阶段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

普惠金融实践尚存梗阻,建议从四方面着力破解

不过,虽然兰考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的实践取得了质的飞跃,但尚存的一些“梗阻”和困难仍然需要破解。例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法律制度尚未建立,顶层设计硬性约束不够;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激励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内生动力不足;农村地区发展数字普惠金融面临诸多困难。

对此,徐诺金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改善建议:

一是加快出台普惠金融促进法。从公民基本金融权利高度,明确金融机构义务,强化政策配套,构建普惠金融发展的良好环境,形成各方参与、协同发展的长效机制,推进普惠金融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真正解决需求主体“能不能”获得金融服务、供给主体“愿不愿意”提供金融服务的突出问题。

二是建立普惠金融发展目标考核机制。探索将普惠金融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发展“党建+金融”,推动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银政保担”风险共担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将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目标责任制度,对地方政府特别是市县政府推进普惠金融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推动形成各司其职、政策协同、多方发力的普惠金融共建格局。同时,切实发挥好政府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均衡布局、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做好产业规划,推进金融与产业的融合;加快确权颁证,盘活农村产权要素与金融资源对接;加强风险防控,设立风险补偿金,建立政府牵头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财政扶持,落实业务奖励和财税补贴。

三是实行普惠金融差异化监管政策。在市场准入条件、银行信贷规模约束、注册资本金限制、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利率、信贷产品贴息水平、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持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引导金融机构建立与普惠金融业务开展相匹配的体制机制,优化内部考核管理,下放产品审批和创新权限,赋予基层更多的产品设计、信贷审批权限;细化、落实基层信贷业务人员尽职免责制度,有效解决基层人员在开展普惠金融业务中的积极性不足问题。

四是国家层面出台数字普惠金融领域的发展规划或指导意见。明确政务信息的互通共享,降低基层的信息应用门槛,建立农村大数据信用信息体系,开展县域农户、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出台金融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细则,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生物识别等技术为普惠金融在客户识别、项目认证、风险评估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大力推进数字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整合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现有平台,开发批量化、生态化应用场景,提升客户体验,提高普惠金融服务的适宜性和运行效率。

(大河财立方《极刻》团队记者 裴熔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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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润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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