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调查】中小企业标准十年未变 银行发展普惠金融面临多重障碍

新华财经北京3月15日电(余蕊、林建武、崔璐)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至今,我国普惠金融迅速发展,为大量中小企业渡过难关提供了金融支持。从央行公布的最新数据来看,2020年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15.1万亿元,同比增长30.3%;全年增加3.52万亿元,同比多增1.43万亿元。然而,记者从多家银行了解到,银行发展普惠金融受到多种因素掣肘,仍面临多重困难。

金融系统内部因素制约普惠金融发展

疫情导致中小企业经营风险加大,加剧了银行对自身风险的担忧,是普惠金融面临的重要阻碍。福建省云霄县信用联社负责人表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国经济增速下降,企业盈利能力下降,实体经济受冲击严重,经济风险发生概率上升。中小微企业本身抗风险能力就弱,银行出于防范自身风险的需要,在新增企业授信时更加关注企业实际经营生产情况,因此对普惠金融贷款的发放更加谨慎。

科技型初创企业是普惠金融支持的重点。然而,银行本身的风控、授信评级政策滞后于经济、技术发展,造成了银行支持新兴产业的中小企业也面临困难。

“当前国家提出重点支持的新基建行业,如5G、人工智能等,具有一定的成长性,又符合未来发展方向,但不符合银行现行的授信评级标准。实践中,对这些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也很难。”一家国有银行天津分行公司部负责人表示,银行授信评级的主要依据是企业的还款能力,因此非常看重客户的抵押物情况、保证人的担保能力,以及客户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财务报表情况。但5G、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企业的特点是轻资产、缺乏抵押物、创设时间短,往往达不到银行的授信评级要求。

该负责人还表示,尽管许多地方成立了政策性担保公司,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支持,但这些担保公司基于其内部考核的考虑,也出现了不愿保、不敢保的情况,实效有限。

还有不少银行反映,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之间不断加码的“吸储”竞赛,增加了银行支付存款的成本,也增加了银行自身的经营压力,因此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支持能力也有所降低。

“现在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的竞争过于激烈,不断挤压市场空间,抬高资金成本,减少利润空间。对企业来说,银行吸储成本的提高,带动了融资成本居高不下。”一家国有银行福建省龙海市支行行长说。

福州的一家股份制银行中小企业部负责人也表示,受互联网金融分流影响,银行存款竞争压力加大,付息率不断攀升;另一方面,金融机构需不断创新线上产品,行业内金融科技创新竞争加剧,科技投入加大。此外,随着LPR报价机制的实施,利差空间面临挑战,银行的资金成本提高,而普惠金融很难创造利润,因此银行发展普惠金融的热情减弱。

配套制度建设没有跟上普惠金融发展的步伐

有银行表示,普惠金融属于新鲜事物,配套的法制建设没有跟上,抵押物处置流程繁琐,对银行发展普惠金融造成困难。“银行目前的风控手段还比较有限,对风险的处置方式基本是拍卖抵押物。但目前司法执行流程长、难度大,出现不良贷款非常耗费银行的人力、物力。”一家国有银行福建省龙海市支行行长说。

还有银行业内人士反映,中小微企业贷款出现违约后,立案慢、胜诉难、执行更难。

“可能违约金额只有10万元,但和大企业的司法流程和标准是完全一样的,很繁琐。还有的基层法院,为了保证全年的结案率,每年的9月份开始就不立案了。”一家国有银行山西分行普惠金融部负责人说,“很多普惠金融产品是线上的,合同也是线上签署的电子合同。但实践中,有的基层法院不承认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我们还需要线下补签合同,很麻烦。”

此外,一些配套政策、制度没有跟上,也影响了银行发展普惠金融。

例如,服务中小企业,银行首先要界定企业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的范围。调研发现,目前各大银行都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然而,该规定发布于2011年6月,十年没有更新,已经落后于行业发展现状。

“根据该规定,农、林、牧、渔业企业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属于中型企业。然而,10年来,肉价上涨了很多,农业企业的营业收入水平也大幅上涨。如今营业收入500万元的农业企业,仅是行业内普通的小型企业。却不能再享受小微企业才能享受的贷款便利、流程简化和优惠利率。同样的问题也存在建筑业。”一家国有银行山西分行普惠金融部负责人说。

多管齐下 鼓励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

业内专家建议,应该多管齐下,鼓励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

一是加大财政补贴等政策支持,鼓励银行新增中小微企业贷款。

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徐洪才建议,加大对新增普惠型信用贷款的财政补贴力度,鼓励银行新增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同时,普惠金融发展关系国计民生,具有社会公共服务的部分属性。因此,政策性银行应通过与商业银行合作等多种模式,在普惠金融中发挥更大作用。”徐洪才说。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建议,建立健全普惠金融评价指标,对积极开展普惠金融服务的银行给予一定税收优惠;央行等通过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加大对普惠金融流动性的定向支持,降低银行业服务成本;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的小微信贷担保体系,改善普惠金融风险补偿环境等。

二是推进普惠金融配套法制建设和制度建设。

业内专家建议,推进普惠金融相关法制建设。在法律执行层面,针对普惠金融案件数量大、金额小的特点,明晰法律适用,简化司法程序。尤其是,应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明确符合法律规定的普惠型金融产品签署的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三是尽快更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银行业内人士表示,十年后的今天,农业、建筑业等许多行业都取得了快速发展,行业规模和企业规模今非昔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应尽快开展调研,明晰行业目前发展的现状和中小企业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尽快推出新版本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建立符合当前行业发展实际情况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为更多中小企业享受普惠金融服务提供条件。

四是完善银行风控体系,加快“尽职免责”政策落地。

董希淼认为,目前关于普惠金融的政策已经有许多,将现有政策落地是当务之急,典型的政策就是“尽职免责”。

国务院参事、银保监会原副主席王兆星认为,银行完善风险管理的技术和手段,是实现“尽职免责”的前提条件。“银行应完善内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更多地给予正向激励,激发信贷管理人员开拓普惠金融市场。”王兆星说。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监事长胡俊明建议,按照零售信贷业务和公司信贷业务开展“分类追责免责”。对纯线上、纯自动的普惠金融业务,当贷款发生逾期时,客户经理只需按照提示前往现场进行核实就是尽职。对民营、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贷款,按照监管部门要求,适当提高不良容忍度,避免对信贷人员进行过度追责。对扶贫小额信贷等政策性较强的信贷业务,尽量列出负面清单,只要没有触及这些情况,则应认定为尽职免责。

五是允许银行针对中小企业推出高风险高收益产品。

徐洪才认为,高风险对应高收益,中小企业风险高,普惠贷款的不良率明显高于其他类型的贷款,银行需要通过较高的贷款利率水平,弥补高不良率造成的损失。建议允许银行为中小企业创新开发准入门槛更低、风险较高收益也较高的、收益覆盖风险的贷款产品。

六是规范市场避免出现恶意竞争。

福建云霄县信用联社负责人建议,对于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之间不断加码的“吸储”竞赛,应予以重视和规范,避免出现恶意竞争的情况。

还有业内专家建议,政府应倡导、鼓励核心企业发挥在供应链融资中的增信枢纽作用,帮助上下游供应商更容易从银行获得信贷支持。(参与调研:王宁 何丰伦 陈国峰 蔡博腾)


编辑:赵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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