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北京3月24日电(记者 董道勇)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营商环境,财政部日前印发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港口建设费。同时,自2021年4月1日起,进一步降低航空公司应缴纳民航发展基金的征收标准。
财政部数据显示,2019年港口建设费征收额超241亿元。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国阶段性免征港口建设费。此次公告还明确,以前年度欠缴的港口建设费,相关执收单位应当足额征收及时清算,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
公告还指出,自2021年4月1日起,将航空公司应缴纳民航发展基金的征收标准,在按照《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降低50%的基础上,再降低20%。
根据2012年公布的《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目前的民航发展基金由旅客缴纳和航空公司缴纳两部分组成。其中,航空公司按照飞行航线分类、飞机最大起飞全重、飞行里程以及适用的征收标准缴纳民航发展基金。此次调整后的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民航局数据显示,2019年民航发展基金收入127亿元。据兴业证券分析,以2019年为例,民航发展基金支出占航空公司收入的1.3-1.8%,占成本的1.6-2.1%,考虑到国内航司普遍不高的净利率(东航、国航、南航三大航2-5%,民营航司6-12%),民航发展基金的征收与否对民航业盈利状况的影响较为显著。
编辑:谈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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