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张金控牌照申请获批 金融科技平台转型或采取“小金控”模式

6月4日,央行受理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申请,金融控股牌照即将落地。

据中信股份(00267.HK)公告,中信金控成立后,将根据监管要求转让其所持有的中信银行、中信证券、中信信托、中信保诚人寿保险、中信消费金融等股本权益及相关资产至中信金控。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光大集团可能纳入金控公司的主体包括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光大金控资管、光大金瓯资管、光大兴陇信托、光大永明人寿保险等。

从设立金控公司的股东背景来看,主要包括非银金融控股、银行系控股、产业资本控股、地方国资控股、民营金融机构控股、互联网控股等六大类。

中信集团、光大集团、中国平安集团等均为中央管理的大型非银金融控股集团;银行系控股集团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产业资本控股集团包括招商局集团、中航资本等;地方国资控股集团包括江苏国信、越秀金控等;民营金融机构控股集团则包括大家耳熟能详的明天控股、海航集团、复星集团、恒大集团等;互联网控股集团则涉及蚂蚁、京东、腾讯、苏宁等头部互联网企业。

金控监管进入执行阶段 即将迎来申设高峰

多家券商发表研报指出,首批两家金控企业申请获受理意味着金控监管在新的政策框架下进入执行实操阶段。

2019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我国开始搭建起对金控公司的全面系统性监管框架。2020年9月,央行正式发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下称“《试行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试行办法》要求,已具备设立情形且拟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机构,应当在《试行办法》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向央行提出申请,央行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中信证券研究团队由上述时间表推演指出,《试行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按照12个月时间进行测算,未来4-5个月或迎来金控公司的申设高峰,按6个月受理时间测算,最早的金控公司有望于年内获批设立。

金控模式利好银行、券商

广发证券与中信证券报告均指出,银行、券商、保险等金融机构申设金控公司压力较小,有利于此类金融机构业务发展。

中信证券研究报告指出,对于银行、证券等核心金融业务而言,过去国内基于监管资本、净资本的监管体系完善且要求严格,因此预计主营该类业务的主体,在金控的资本和杠杆监管要求下无压力。

此前监管已出台多项政策,促使银行系金融集团逐步形成。2002年,国务院批准光大集团、中信集团、中国平安集团作为金融控股公司集团进行试点运营;2005年出台《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2008年,国务院原则同意银行入股保险公司。

广发证券研究团队认为,我国大陆金控公司监管借鉴了台湾地区金融控股公司“纯粹型金融控股”的监管模式,即其母公司本身并没有从事任何业务,只单纯掌握子公司股份,用经营战略的方式来协调各类子公司业务活动,并从中取得股权利益。

类比台湾金控公司的发展历程,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发展有利于提升金融业整体质量,背靠金控系的龙头企业,尤其是券商,有望通过协同效应实现集中度提升,对于上市券商而言,金控系券商相对单一券商亦能获取一定估值溢价。

金融科技平台转型或采取“小金控”模式

与长期处于合规监管之下的银行系、非银金融控股类大型集团不同,背靠头部互联网平台的金融集团在多方面急需转型。

中信证券研究指出,对于部分符合金控要求的金融科技平台而言,资本杠杆、资产负债要求以及关联业务限制,或对过去的“获客-引流-变现”商业模式带来影响,资本补充与业务规范经营成为下阶段转型的重点内容。

依托于互联网平台股东的流量,此前金融科技平台开展金融业务的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为其他金融机构引流,将流量变现获利;二是通过自有的金融牌照,例如小额贷款、互联网银行、消费金融等牌照放款。

近年来,有关部门对金融科技平台开展集中监管,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专题会议上明确了“当前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快速发展,必须处理好金融发展、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关系”。

在蚂蚁集团暂停上市后,2020年12月,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管理部门联合约谈蚂蚁集团,提出五大整改要求,其中包括蚂蚁集团整体申设为金融控股公司,所有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全部纳入金控公司接受监管,健全风险隔离措施,规范关联交易。

除了蚂蚁,腾讯在2020年业绩发布会上透露,监管机构希望对行业进行更好地监管,正在积极参与研究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据《试点办法》要求,对非金融企业投资控股金融机构而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依法准入、接受监管。重点规范股东资质和资本金来源,要求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法,明确资本充足性要求;明晰股权管理体系,实现金融控股公司股权结构简单、清晰、可穿透;完善公司治理和关联交易监管,规范开展关联交易;建立统一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防火墙”制度。

中信证券相关研究认为,未来部分企业将采取“小金控”模式,即将金融业务与体内实体业务相隔离,并将金融业务纳入新设立金控公司主体的模式。但该种模式的监管审批或较为严格,尤其对于近年来从严监管的小贷、支付、征信等反金融业务而言,相关持牌主体归入金控的可能性较大。

编辑:翟卓

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

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服务民族企业,助力中国品牌

新华社品族品牌工程

[责任编辑:翟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