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发布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6月2日,《2021年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正式印发,提出将以信用管理规范化、精准化为目标,深化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更快更好纳入法治化轨道,营造更优信用环境,为全市“十四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好头、起好步。

《工作要点》提出了八大任务、28项具体要求,包括推进信用法制规划建设、强化信用平台支撑功能、提升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能力、打造苏州“信易贷”特色品牌、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规范培育信用服务市场、积极弘扬诚信文化等。

推进信用法制规划建设方面,印发苏州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扎实推进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配合省信用办做好《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制定出台和宣贯工作。

强化信用平台支撑功能方面,全面推进省市一体化平台建设,开展互联网和政务服务窗口相结合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着力提升信用信息归集质量,重点落实“一网通用”“一网通办”“一码通”专项任务,优化升级“信用苏州”网站功能,有效提升信用修复服务水平,持续加强信用信息安全保障。

提升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能力方面,全面推进信用承诺制,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进一步推进告知承诺及其履约践诺情况信息的归集、公示和应用,强化信用承诺信息监管反馈管理功能。加强重点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定重点领域信用监管方案,规范开展行业信用评价,推动部门对相关市场主体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

打造苏州“信易贷”特色品牌,强化苏州“信易贷”服务体系。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创新产品服务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推进各类“信易贷”平台深化应用信用信息,大力推广税务、环保、知识产权、海关、科技等领域信用激励应用场景。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方面,持续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全面做好政务诚信监测评价工作,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做好依法行政、政务公开、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政务诚信监测与失信治理等工作。

规范培育信用服务市场方面,切实加强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继续做好企业信用管理培训和示范创建工作,持续举办公益性信用修复培训,积极培育信用管理职业人才,提升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社会知晓度。

积极弘扬诚信文化方面,提升信用网站和公众号运维水平,充分发挥“信用苏州”网站作用,及时宣传报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法规、动态举措和典型案例。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围绕年内重点信用宣传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宣传活动。

夯实支撑保障基础方面,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实施对各市、区年度工作考核,以评促建,对各地信用工作予以评价和跟踪反馈,组织做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工作。积极做好信用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支持昆山市开展第三批全国信用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推动城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朱成林)


编辑:赵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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