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养老保险公司来了 注资百亿、17家机构组团入股

9月8日,由17家公司共同发起的国家级养老保险公司——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复筹建。据了解,该公司注册资本111.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北京市。按照有关要求,1年内完成筹建工作。

这意味着,我国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总监朱俊生对记者表示,第三支柱建设,除了保险和基金已成为共识之外,银行和信托其实也是第三支柱的重要参与主体。第三支柱很大程度上是把目前居民在银行较高比例的短期储蓄转化为长期养老资产的一个金融结构性改革。未来,银行会依托银行理财子公司做一些跟养老相关的长期理财产品。

17家重量级股东

此前,保险行业协会曾披露国民养老保险发起方的持股情况。

从股东构成看,国民养老保险股东涉及银行理财子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多个行业。

具体来看,工银理财、农银理财、中银理财、建信理财、交银理财各投资10亿元,持股比例均为8.97%;中邮理财投资6.5亿元,持股比例5.83%;信银理财、招银理财、兴银理财、民银金投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各投资5亿元,持股比例均为4.48%;华夏理财、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均投资3亿元、持股均为2.69%;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投资10亿元,持股8.97%;北京熙诚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出资5亿元,持股4.48%;国新资本出资10亿元,持股8.97%;泰康人寿、中金浦成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投资2亿元,持股1.79%。

另外,据披露,该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商业养老计划管理业务;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人民币、外币资金;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团体人寿保险业务;团体长期健康保险业务;个人长期健康保险业务;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与上述业 务有关的咨询服务业务;保险兼业代理;经中国银保监会及 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银保监会同意上述17家公司共同发起筹建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同时表示,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应当自收到筹建批复之日起1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变更投资人、拟任董事长和拟任总经理。拟任董事长为叶海生,拟任总经理为黄涛。

其中,叶海生现任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黄涛曾在中国建设银行多部门有过任职经历,现任上海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加强第三支柱发展

随着社会老龄化现象的不断加剧,养老问题已成为近年来最受关注的社会话题。但长期以来,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建设重心在第一支柱与第二支柱,第三支柱探索起步较晚,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还很不均衡。

央行近期发布的2021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下称《报告》)中,更是将《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列为专题,并进一步指出了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的三大痛点:一是税收优惠的激励效果有限;二是手续相对繁琐,削弱了投保积极性;三是产品同质化严重。

在业内看来,国民养老保险公司成立主要是为了加强第三支柱发展。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对记者表示,国民养老保险公司股东资质较好、注册资本较大,重点做养老险业务,丰富供给主体,有利于加快壮大第三支柱。“其影响大小可能主要看,各股东在发展第三支柱或其他保险产品时,对在自己集团的主体和该公司之间的侧重。”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国民养老保险公司之所以由10家理财子公司作为发起股东主要是因为需要回避已有银行系保险公司同业竞争的问题。

王向楠分析,大众的财富管理中将更关注能发挥养老保障功能的产品,更大更广泛的财税支持政策会给养老保险第三支柱产品优势地位。对此,银行理财机构既有紧迫感,也有很大潜力可发挥。此外,与现有寿险公司和养老险公司合作,也会在开展长期储蓄型保险业务、承接第二支柱基金管理及今后第一支柱个人账户管理业务、提供养老服务等领域开展多方面竞争。

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此前多次强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已经十分迫切,大力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障,可以有效缓解我国养老保险提出的压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的要素要求。

编辑:翟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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