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持续探索构建“期货+”综合支农惠农体系

新华财经郑州9月14日电(记者李丽静) 记者14日从郑州商品交易所(下称“郑商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部署,郑商所锚定“新坐标”,立项支持“保险+期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专项项目,提升期货市场服务“三农”针对性和精准性,为推动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鼓励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2021年四部委《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强调,发挥“保险+期货”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的作用。

据介绍,2021年,“保险+期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项目以陕西、甘肃苹果主产区为试点区域,分别落地在陕西延安宝塔区、甘肃礼县、甘肃灵台、甘肃天水麦积区。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是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2021年是郑商所在此地支持开展苹果“保险+期货”项目的第三年。今年项目在传统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与延伸,采用“保险+期货+农资+银行”新型模式,引入天水麦积农村合作银行和上海农乐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两类主体,在为合作社果农提供价格保险之外,增加农用物资、资金信贷等多种服务。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麦积区政府今年拨付专项资金28.4万元,用于新型农业主体参与苹果“保险+期货”项目,培育新型农业主体的风险管理意识,帮助其更高效的生产和经营。

随着产业振兴加速推进,特色农业多元化发展,风险保障需求出现大幅增长。“十三五”时期,郑商所立足特色农产品品种优势,累计投入资金约2亿元,在棉花、白糖、苹果、红枣等品种上开展“保险+期货”,覆盖新疆、甘肃、陕西、云南、广西等省(自治区)国家级贫困县45个,惠及农户16万余户次,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郑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郑商所将以“保险+期货”为重点,与银行、保险等金融主体深度合作,持续探索构建“期货+”综合支农惠农体系,开展更多先导性、创新性试验,总结可复制、易推广、贴近农民需求的综合支农惠农体系。2021年新型农业主体专项项目旨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风险意识,不断提升其生产经营水平,进而增强服务和带动小农户能力,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大格局。

编辑:吴郑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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