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论坛】中消协秘书长朱剑桥:应把金融科技伦理建设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新华财经北京10月22日电(罗浩) “金融服务正朝着数据化、智能化方式迈进,这背后也面临严峻的数据伦理危机,金融科技法治与伦理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秘书长朱剑桥21日在2021金融街论坛年会“数字经济与金融科技”平行论坛上表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对应的市场伦理应该被社会所追求和呵护,应该把金融科技伦理建设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

何为金融科技伦理?朱剑桥认为,金融科技伦理是指在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的信息技术革命和金融业务创新紧密融合的背景下,金融活动参与各方在金融交易当中应当遵循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或说是金融经营者在科技应用当中所应秉持的价值取向的外化。和金融法治不同,金融科技伦理作为非正式规范,范围广、包容性强,能够为金融体系营造和培育积极的金融文化和社会责任意识。作为金融体系正常运作的必要前提,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可以说存在着天然的联系。总体讲,伦理体系的树立是消费者权益得以实现的基础,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本身也隐含着对伦理的尊重。

朱剑桥指出,从中消协近三年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情况来看,金融服务投诉的总量逐年攀升。经过梳理,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知情权和隐私权受损,其他权利的侵害也和这两项权利密切相关。而当前金融对大数据等信息科技高度依赖的特点,也使金融本身就面临着信息安全、数据滥用、隐私泄露等伦理的挑战。所以知情权和隐私权既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难点,也是金融科技伦理建设的重点。

对于如何构建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目标的金融科技伦理共治体系,朱剑桥从以下几个角度谈及看法。

从监管者角度,金融监管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应当根据数据处理与数据保护相关法律要求,加快推动金融科技领域的专业伦理准则、道德指引、行业实践标准的制定与完善。为经营者参与金融科技伦理建设提供一个基本的咨询,同时建立相应的审查、监督、问责机制,对违反伦理标准的行为加以纠正。

从消费者角度,应当提高权益的保护意识和伦理意识,增强对于金融科技有关数据问题的敏感性,主动参与到数据处理过程当中,最终形成保护隐私、尊重权益的良好氛围。

从金融经营者角度,应当坚持守正创新,在科技应用当中树立正确的伦理观和道德准则,主动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晓相关数据处理和数据保护策略。

朱剑桥认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对应的市场伦理应该被社会所追求和呵护,应该把金融科技伦理建设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促进金融科技创新将保障消费者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而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编辑:吴郑思


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

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服务民族企业,助力中国品牌

新华社品族品牌工程

[责任编辑:吴郑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