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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不属车船税征收范围纯电动车车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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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网站2012年06月06日10:07分类:综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

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

(第二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有关规定,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于税务机关和扣缴义务人准确掌握政策,现将第二批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予以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第二批)

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 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第二批)

一、纯电动乘用车

序号

企业名称

商标

产品型号

产品名称

1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牌

BJ7000B3D-BEV

纯电动轿车

2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牌

CC7002BMA00BEV

纯电动轿车

3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奇瑞牌

SQR7000EAS11

纯电动轿车

注:企业名单按拼音顺序排列

二、燃料电池乘用车(无)

[责任编辑: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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